各相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与全国教育大会的核心要求,根据《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鉴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已成为引领我国产业升级与经济转型的核心动力,正在汽车产业与职业教育领域加速融合应用,经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行指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AI+”汽车职业教育领域大模型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及第一批应用示范院校培育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旨在以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全面赋能职业院校汽车类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AI+”汽车职业教育领域大模型应用“三年行动计划”分为2025年小范围培育试点、2026年中等范围应用推广和2027年大范围推广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拟在2025-2026年面向全国遴选并培育20所在“AI+”专业建设、知识库建设、教学智能体应用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设计、教师“数字化”能力提升、示范成果推广与交流等方面进行应用示范的院校,通过第一批试点院校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并带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全国汽车职业教育领域的深度应用,为职业教育“双高计划”、“五金”建设、“职教出海”等关键任务注入新动能,助力各院校在汽车产业人才培养领域实现一定的突破,形成特色鲜明的专业建设发展路径。
二、建设任务
1.专业知识库和语料库建设:试点院校应梳理现有教学资源、区域产业数据、行业技术规范与工艺流程数据,基于知识图谱、向量知识库等先进技术,自行构建一个汽车专业群垂直领域大模型专业知识库。由汽车行指委组织专家论证和认定,并实行数据源和语料库的规范化管理和应用。试点院校共建共享并形成具有国家级水准的汽车领域知识库,兼具专业性、权威性与前瞻性,为行业及院校提供标准化数据服务底座。
2.教学智能体应用平台建设:试点院校应按照标准构建AI助教与助学智能体应用平台。助教智能体应能辅助汽车专业教师进行文稿类、课件类、视频类等教学资源生成与设计、教研能力提升辅助、专业知识图谱的动态构建与更新等功能;助学智能体应能为学生提供7×24小时的“AI导师”伴学、个性化学习路径规划、岗位能力评测与诊断等功能。
3.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设计:试点院校应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分析汽车产业发展新趋势、新业态、新岗位的能力需求,利用大模型、大数据等技术对现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重塑与优化。能够开发出动态适应区域产业特点、适应产业技术变革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形成“一校一策”的个性化人才培养新范式,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的精准匹配。
4.教师“数字化”能力提升:试点院校应积极组织参与“AI+汽车”相关专项师资培训,鼓励教师将产业前沿技术与AI应用能力融入教学设计与实践,积极探索数据驱动的智能化、个性化育人新模式,提升教师队伍的数字化素养。试点院校还应积极开展AI+汽车通识课教育试点工作,并覆盖一定范围的汽车类专业学生。
5.应用示范成果推广与交流:试点院校应主动开展“AI+”汽车职业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系统性地推广示范院校建设的典型经验与优秀成果,扩大“AI+”汽车职业教育领域大模型应用示范工作的影响力。
三、申报与遴选程序
(一)申报条件
1.院校资质:申报院校应为开设汽车类专业的职业院校,且校方高度重视人工智能赋能职业教育工作。优先支持“双高”“双优”或“新双高”院校以及省级以上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汽车相关专业为国家双高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单位优先。
2.建设基础:申报院校所在区域汽车产业基础好,且校方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够有效整合与协调地方产业链的相关资源,以支撑项目建设。且已具备良好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基础,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必要的课程、案例、实训等数据支持。
3.政策与经费保障:试点院校应提供必要的政策及经费支持,用于算力、标准化知识库研制、智能体平台建设等基础支撑,并制定明确的实施计划与保障机制。
4.团队支持:试点院校应组建不少于3人的工作团队,负责项目推进实施与落地应用。
(二)遴选流程
1.院校申报:符合条件的院校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并提交《“AI+”汽车职业教育领域大模型应用示范院校培育试点工作申报表》(见附件1),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行指委秘书处邮箱。
2.集中论证:汽车行指委2025年7月下旬组织专家论证,最终确定2025-2026年第一批应用示范院校培育试点名单(中职学校5所;高职10所;职业本科5所)。
3.结果公布:遴选结果将在汽车行指委官网和公众号上发布。
(三)遴选原则与考核
1.遴选原则:遴选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建设周期与考核: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汽车行指委秘书处将组织专家于2025年12月下旬进行中期检查,论证各试点院校的建设进展情况;计划2026年6月中旬组织终期验收。
3.成果认定及推广:对项目建设成果突出、社会影响显著的示范院校进行成果认定。其典型案例将由汽车行指委汇编成册,并在汽车行指委官网和公众号上进行宣传推广,或推荐至省级以上教育研究机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4.项目退出机制: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院校,将给予6个月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论证,对未通过终期验收的院校,将取消其示范院校试点名单。
四、其他事项
1.申报院校须严格遵循建设计划,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确保“AI+”汽车职业教育领域大模型应用示范院校培育试点工作取得预期实效。
2.申报院校可推选1-2名教师填写《“AI+”汽车职业教育领域大模型应用示范院校培育试点工作暑假师资培训预报名表》(见附件2)。
3.申报院校须完整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25年7月15日前完成材料提交。盖章版电子材料发送至汽车行指委秘书处邮箱,盖章纸质材料寄送至汽车行指委秘书处(北京市大兴区融兴北三街37号行知楼)。
五、联系方式
行指委秘书处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0911030
联系邮箱:qchzw@sae-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