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全国教育大会相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实施,根据《关于开展第一批“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试点院校征集工作的通知》(〔2025〕24号)安排,为进一步掌握项目进展、确保建设质量,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行指委”)定于2025年12月组织开展第一批试点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第一批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试点院校(共37所,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课程教学实施:《人工智能+汽车基础与应用》《人工智能+汽车技术与应用》教材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地情况;课程在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体现情况;课程标准与教案的优化完善情况;配套PPT课件的完善与更新情况。
2.教材使用与资源开发:对《人工智能+汽车基础与应用》《人工智能+汽车技术与应用》教材及配套资源实际使用效果的评价;教材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教材内容编排、案例设计优化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是否有根据教学实践和反馈,开发在线课程、多模态数字资源、试题库及智能伴学工具,推动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的计划。
3.教学条件与支持保障:“人工智能+汽车”实训项目的开发与实施情况,配套实训室的建设情况;院校对该试点课程在经费投入、教学管理、资源调配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与落实情况。
4.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教学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年龄、职称等情况;教学团队能力提升的具体举措与成果,如教师参加“人工智能+汽车”主题培训、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聘请企业工程师、技术专家参与授课或指导实践教学情况。
5.课程反馈与成效:是否通过问卷、访谈、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师生对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材难易度、学习负担等方面的反馈,并据此调整教学策略;课程是否激发学生对“人工智能+汽车”领域的学习热情,是否有学生在此基础上参与相关项目、社团或竞赛。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交内容
1.《试点院校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需加盖院校公章)。
2.报告书中涉及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后的课程标准、教案、PPT课件、实训项目方案、实训室照片等。
3.课程教学视频片段(每校1—2个,单个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二)提交注意事项
1.所有电子版材料应统一归入以“院校名称+汽车通识教育中期检查材料”命名的文件夹,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总大小不得超过500MB。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前,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汽车行指委秘书处邮箱qchzw@sae-china.org。
四、检查方式
1.材料评审:汽车行指委组织专家对各试点院校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2.实地考察:依据材料评审结果,有针对性地抽取部分院校开展现场调研与实地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衡量项目建设成效、研判推进进度的核心依据,并直接关联后续项目验收工作。请各试点院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自评,高质量完成材料准备。
2.对于中期检查未达标的院校,将给予6个月整改期;若终期验收仍未能通过,将取消其试点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0911027
联系邮箱:qchzw@sae-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