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院校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与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部署,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建设,健全教师标准体系,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行指委)决定组织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研制汽车类专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本课题为汽车行指委正式立项的研究项目,课题编号为:QCHZW-2024-06。
二、立项方式
由汽车行指委秘书处与教师发展专委会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正式立项,并在汽车行指委官网或公众号发布立项通知。
三、申报要求
(一)征集对象。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专家均可申报,课题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标准研制经验者优先,鼓励编写团队吸纳企业技术人员、中青年教师,形成结构化开发团队,共同参与标准研制工作。
(二)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三)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研究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核,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能够按要求完成标准研制任务,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四)填报申请材料。申报课题的主持人、参与人均需填写《职业教育汽车类专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研制专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文件命名格式为:标准研制课题申报书-单位简称-主持人或参与人姓名),经法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汽车行指委秘书处和教师发展专委会秘书处邮箱。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四、课题开展流程
(一)评选立项。各院校及相关单位上报课题申报材料后,汽车行指委组织开展课题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发布课题立项通知。
(二)标准编写。课题立项后,汽车行指委将组织专家定期对编写团队进行指导,召开线上线下会议集中研讨和修改。
(三)课题结题。课题研究时间截止后,由汽车行指委秘书处与教师发展专委会共同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对于符合结题要求验收通过的课题发放结题证书。
五、联系方式
(一)汽车行指委秘书处:
张老师 010-50923912 / qchzw@sae-china.org
(二)教师发展专委会秘书处:
刘老师 17692703126 / qcjsfzzw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