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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试点院校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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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覆盖面,推动汽车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行指委”)在完成第一批试点院校遴选、师资培训和中期检查部署等阶段性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启动第二批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试点院校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国家“推进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的工作部署,面向全国职业院校持续推广“人工智能+汽车”融合型课程体系。通过构建系统化课程、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模式、强化实践育人,助力汽车类专业学生掌握人工智能基本原理与典型应用场景,提升跨学科思维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本次计划遴选并培育50所左右具有发展潜力和改革意愿的第二批试点院校,重点支持行业特色鲜明及具备产教融合基础的职业院校。经过2—3年的建设周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范式。

二、试点内容

开设“人工智能+汽车”通识课程,设立“人工智能+教育”教改专项,推进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资源和实训项目开发,进一步强化人工智能与汽车类专业课程的深度融合。在育人理念、教学模式、学习方式、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变革,培养学生的人工智能综合素养,提升学生人工智能应用能力,着力构建“人工智能+汽车”职业教育新生态。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

1.院校资质:申报院校应为开设汽车类专业的职业院校,校方高度重视人工智能赋能职业教育工作。优先支持汽车相关专业群为省级及以上“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单位,汽车相关专业群为国家级双高建设项目和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院校将予以重点倾斜。

2.课程安排:须将“人工智能+汽车”通识课程纳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或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确保总学时不少于32学时(理论+实践),覆盖学生人数不少于200人。

3.政策与经费保障:学校须提供专项经费支持,用于课程建设、资源开发、师资培训和实训条件改善,并制定明确的实施方案与管理制度。

4.团队支持:试点院校须组建项目实施团队,明确负责人及职责分工,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二)试点任务

试点院校需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系统性建设与探索:

1.课程教学实施:开设“人工智能+汽车”通识课程,研究课程思政融入路径,优化课程标准,创新混合式教学模式,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机制。

2.教材使用与开发:优先选用由汽车行指委组编的推荐教材《人工智能+汽车基础与应用》《人工智能+汽车技术与应用》,鼓励结合区域产业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展校本化改编与案例补充,推进数字教材建设。

3.实践平台搭建:根据办学层次不同,开发不少于2个“人工智能+汽车”主题实训项目,涵盖智能感知、辅助驾驶、智能座舱交互、自动驾驶仿真测试、智能故障诊断等方向;因地制宜建设或改造配套实训室,配备必要的软硬件环境,支撑学生动手实践。

4.数字资源开发:联合企业、科研机构共同开发在线开放课程、微课视频、虚拟仿真资源、多模态学习材料、智能题库及伴学工具,推进教学资源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5.师资能力提升:组织教师参加专项培训、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提升跨学科教学能力;积极引进企业工程师、技术专家参与授课或实践指导,打造“双师型”教学团队。

6.社会服务与成果推广:面向社会开展公开课、科普讲座、技能竞赛、校企合作项目等活动,普及智能网联汽车知识,增强公众对人工智能与汽车产业融合发展的认知度与参与度。

(三)申报方式

1.材料提交。申报院校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2),盖章后提交。

2.专家评审。汽车行指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学校的建设基础、实施方案可行性、支持力度与发展潜力。

3.公示认定。评审通过的院校经汽车行指委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试点院校。

4.验收考核。汽车行指委将在2026年7月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建设进展;2026年12月组织开展终期验收,考核建设成效。验收合格院校授予“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试点院校”证书。

(四)成果评价与推广

汽车行指委将组织专家对试点院校开展年度评估,总结建设经验与成效,并予以推广。

四、组织实施

1.工作机制:汽车行指委秘书处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由行业专家、院校教师及企业代表组成专家指导组,承担专业咨询、方案论证及验收评估工作。

2.院校实施要求:申报院校须严格遵循建设计划,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确保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取得实效。

五、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请于2026年1月16日前完成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汽车行指委秘书处邮箱,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寄送至北京市大兴区融兴北三街37号行知楼

六、联系方式

1.汽车行指委秘书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0911027

联系邮箱:qchzw@sae-china.org

2.机械工业出版社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88379160

联系邮箱:qichefenshe@163.com

附件 :
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试点院校征集工作的通知(汽车行指委〔2025〕87号).pdf
下载
附件1:第二批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试点院校申报书(中等职业学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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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第二批人工智能+汽车通识教育试点院校申报书(高等职业院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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