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及汽车行指委《章程》《专门(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委员聘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行指委)开展了2025年度汽车行指委、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调整工作,经主动申报和推荐后,遴选出了一批新增补的委员,现将拟聘新委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9日至2025年11月13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13日前24: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汽车行指委秘书处邮箱,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和有效联系方式。